更新时间:2018-08-21 10:57作者:王华老师
2018年景德镇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这个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通知》,对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和基数作进一步的规范要求。
该中心归集督查科负责人称,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一年调整一次,在日常的督查和接受职工投诉举报中,该中心发现有的单位以不清楚相关规定为由,不足额、不全员缴存公积金,为此,针对单位和职工咨询较多的缴存基数比例问题,该中心发文作进一步的规范要求,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文件明确,单位及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则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倍数。
文件明确,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月平均数。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的,单位必须提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会议决议书,职工本人必须在《人员变更清册》中签名确认,同时单位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补缴的法律责任,同时将列入失信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