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06作者:三水老师
2018年嘉兴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近年来,嘉兴楼市红火,和买房相关的话题热度一直居高不下。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也是备受市民关注的话题之一。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2018年度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在进行。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平均工资变化了,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就会变化。
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单位)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企业(单位)来说,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具体而言,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20733元),较去年的18459元上调了2274元;职工月缴存基数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147元),较去年的3692元上调了455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按市政府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确定。
看了以上数据,你是否有些云里雾里呢?别着急,举个例子具体说明一下。比如,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0%,按照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的20733元计算,该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4148元;按照职工月缴存基数最低的4147元计算,该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830元。另外,如果按照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计算,该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360元。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大家,本次年度调整统一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各企业(单位)可登录嘉兴住房公积金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操作请参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网上申报操作说明》。本次年度调整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9月30日,超过时间将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