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1:1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年黑河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月缴存额上下限事宜通知如下:
一、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
依据黑河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黑河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额,将黑河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3082.25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3139.74元,即职工个人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1569.87元。
二、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黑政规﹝2017﹞30号)公布的黑河市最低工资,将黑河市2018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270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127元,即职工个人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63.5元。
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