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7:12作者:才子老师
2018年曲靖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通知。通知显示2018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上调为15897元,按最高缴存比例12%计算,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3816元。
此次缴存额上限调整以曲靖市统计局提供的2017年曲靖市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依据,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自通知发文之日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数和缴存额分别调整为5299元、530元。
通知还规定,2018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的标准严格执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限规定,对涉及上限调整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并将核定的月缴存总额告知职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