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22作者:李一老师
房屋类:
1.购买二手房商品房提取
2.购买商品房提取
3.购买自住房提取
4.租房提取
5.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建造、翻建和大修宜宾市行政辖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建造自住住房
1、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建房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建房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建造中的5寸照片(职工提供)。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4、职工宜宾存折/卡复印件或单位银行账号。
(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乡镇以上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2、翻建、大修住房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5、职工存折(卡)复印件或职工单位银行账号。
提取额度:提取额需为100元以上整数,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
配偶在省外工作购买当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缴首期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查询的提供预售登记备案号,不能网上查询的提供该房屋当地房管局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复印件;二手房的提供过户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5、配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配偶单位证明;
6、职工存折/卡复印件或职工单位银行账号。
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140㎡以上不超过70%)。提取额需为100元以上整数,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
二手房商品房公积金提取
1、过户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4、职工存折/卡复印件,转职工单位提供开户行及账号,转售房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卡复印件。
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住房面积≤90㎡)、70%(住房面积>90㎡)。提取额需为100元以上整数,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
商品房公积金提取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缴首期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查询的提供预售登记备案号,不能网上查询的提供该房屋当地房管局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5、职工宜宾存折/卡复印件,转房地产开发商或职工单位提供开户行及账号
提取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住房面积≤90㎡)、70%(住房面积>90㎡)。提取额需为100元以上整数,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
转款方式:宜宾职工存折/卡、房地产开发商、职工单位选其一。
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新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提供备案号)原件及复印件。
2、有资质装修公司装修的: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家庭装修工程合同》、《家庭装修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装修公司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若装修队伍没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认定金额只限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和厨卫设备金额含明细的收据。购买家装材料及厨卫设备收据、发票需盖销售单位印章。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5、两张装修进展一半现场5寸照片(自己提供该房正在装修现场照片)。
6、职工个人宜宾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不超过装修自住住房的费用的70%,合计提取最高额度不超过6万元。
装修宜宾市行政辖区内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是新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提供备案号)原件及复印件。
2、有资质装修公司装修的: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家庭装修工程合同》、《家庭装修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装修公司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若装修队伍没有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认定金额只限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和厨卫设备金额含明细的收据。购买家装材料及厨卫设备收据、发票需盖销售单位印章。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5、两张装修进展一半现场5寸照片(自己提供该房正在装修现场照片)。
6、职工个人宜宾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不超过装修自住住房的费用的70%,合计提取最高额度不超过6万元。
租房、低收入提取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1、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2、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申请表及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
租住商品住房的
1、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2、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住房的证明,证明30日内有效。
(1)无房产证明以各区县为单位,提取职工缴存地或工作地不一致,由工作地房管部门出具。(2)缴存地或工作地在翠屏区的,需同时提供宜宾市房管局、临港房管局和翠屏区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临港及翠屏区无房证明可委托住房公积金查询),委托公积金中心查询无房证明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低收入的
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身申明。
提取额度: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2000元;低收入提取公积金,单职工提取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双职工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