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17作者:三水老师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
提取材料
1.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签注证明意见的《遂宁市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
3.并根据提取事由分别提供不同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到本人所在单位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遂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份,并填好表中内容,备齐相关资料,单位初审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或职工持相关表格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办理。
3.提取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单》回原单位取现;或到贷款受托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贷款额度:
一个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了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2.75%
5年以上年利率3.25%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1、申贷人按要求填写完备《遂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同一格式两份 );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复印件);
4、收入证明(一般要求银行格式的;未婚出具申贷人的,已婚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无收入则不需出具);
5、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6、购房合同(房管局盖章的已预售备案合同 );
7、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出具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证明函,最近一年缴存明细(遂宁三县两区都不用出具 );
8、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保证人需到场签字盖手印,不再需要出具收入证明);保证人条件是:(在遂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贷人贷款年限内按法定年龄不会退休,不能相互作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