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5:07作者:李一老师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银行存折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房屋类:
二手房:
1、2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购房合同;
3、《契税完税凭证》以及发票原件;
4、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6、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产权为配偶的提供)。
步骤一:
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营业大厅提取窗口;
步骤二:
等待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提取;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资料;
步骤三:
取款:审批通过后,到账户银行各网点提取;
贷款额度:
1、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20%,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2、在岳阳楼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在岳阳市下辖其他县(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
贷款利率:
2015年度岳阳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