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3:58作者:李天扬老师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
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
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
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
贷款规定
1、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
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高贷款额度由目前50万上调至60万;夫妻单方缴存或单身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高贷款额度由目前25万上调至30万。
2、设定保底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出具真实、有效的工资收入证明和其他申请材料的前提下,可享受保底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保底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单方缴存或单身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保底贷款额度为15万元。
3、明确精装修住房的贷款比例
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的高贷款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