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3:32作者:李一老师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职工离、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调离本市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房屋类:
购买商品房的:
1、购房合同
2、统一不动产发票(已办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完税证明)
3、购房是配偶方的须提供婚姻证明。
二手房的:
1、产权证
2、完税证明
3、购房是配偶方的提供婚姻证明。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贷款审批表
2、还款存折或银行加盖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
3、贷款人是配偶方的须提供婚姻证明。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开具支付凭证。
贷款额度:
鸡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借款职工用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按揭贷款,其利率按照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
商品房现房:
1、《鸡西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表》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证明;
3、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证明;
4、借款人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
5、抵押房照;
6、五年以内的购房手续。商品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或预交款收据;产权转让房需提供契税发票;其它情况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手续;
7、抵押房屋评估报告;
8、公积金中心需要出示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