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3:51作者:李一老师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特困家庭租赁房屋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贷款额度: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装修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
贷款期限: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装修自住住房贷款期最长为10年。
贷款利率:
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装修自住住房贷款期最长为10年。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委托贷款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1、购房协议及首付30%以上房款的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身份证与户口本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担保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借款人夫妻双方最近3个月的工资本或工资条的复印件。
5、担保人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本或工资条的复印件。
6、申请借款人手写(钢笔或碳素笔)的《借款申请书》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