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13作者:王新老师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合法租住房屋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1、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须持相应提取手续及填写完整的《吴忠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到所在单位初审,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提取手续后在“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公积金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托管专户的职工直接向吴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所在单位初审时必须确认提取人的真实身份,否则由此造成职工公积金被冒领的后果,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职工持所在单位盖章的《吴忠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3、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授权后,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销户支取的含利息),除偿还公积金贷款外,其它支取一律打入本人实名制账户。
贷款额度:
核定为最高不超过职工购建房总价值的75%,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套购房贷款限额4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套购房贷款限额50万元,但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十倍。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增房补差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值或增房补差的75%;二手房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值的5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要件
1、购买新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须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正、副本,首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出具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属档案证明单(申请有效期限为过户之日起一年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其他要件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宁夏区内户籍)等有效居住证明;
②婚姻状况证明(如系单身须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的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③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④贷款人单位在《吴忠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书》上填写贷款人固定收入情况并加盖公章(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⑤宁夏区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市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明细流水账、信用情况证明及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公积金提取协议;(有效期限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