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05作者:李天扬老师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嘉峪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房屋类:
嘉峪关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嘉峪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签注意见。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中心或分中心审批,中心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3、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中心或分中心为职工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核不予提取的,中心或分中心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
部分提取:
嘉峪关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