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4:10作者:王华老师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缴存单位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这些单位均应按规定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范围:为上述单位的在职职工,即与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及产假(6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外国人在中国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工作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暂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从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不再为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缴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以及建金管[2005]5号文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使用率的意见》(陕政发[2009]16号文)的有关规定,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各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各为12%。缴存单位可在规定缴存比例范围内变更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提交变更缴存比例报告备案即可。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城市政府规定的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职工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项目计算。
3、开户缴存程序
在西安市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如果还没有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按下列程序在省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手续:
第一步,下载并填报单位开户表,办理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