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7:14作者:王新老师
天津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21048元
记者16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天津市2016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
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单位也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
目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开通了单位网上缴存及相关业务办理。在确定缴存比例后,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
多地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
7月1日起,多地开始执行新核定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新设定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以当地2015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6月21日发布通知称,根据计算,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而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相比之下,本年度提高了448元。
南京要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南京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0200元),首次突破“2”字头;同时,月缴存额上限为4848元,较2015年度的4368元提高了480元。
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通知显示,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494元,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290元的上限,提高了204元。
多地落实缴存比例“限高令”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各地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