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55作者:王华老师
今起,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有所调整。调整后,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昨天一早,二手房中介经纪人小孙就忙个不停,主要是回答购房客户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咨询。从6月29日晚间开始,市民李小姐就不断地接到多家楼盘销售人员来电,主要是讲解新政后的贷款方案。据不完全统计,昨日前往新盘销售中心和二手房中介门店咨询新政的客户数量增加了五成左右。河西区南楼附近某中介门店负责人表示:“咨询客户虽然激增但成交量并没有太多改变,目前购房者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至少需要几天时间,新政实施前已经基本没有时间供购房者改变主意了。”
房天下二手房金融事业部主管张雪玲分析,该政策对于首次购房的刚需人群影响有限,该类购房者只是公积金贷款限额由新政前的80万元降为60万元,使用组合贷款方式的购房者在按揭比例上有一定提升,而对于购买二套、三套房屋的改善购房者影响较大,新政实施后,根据购房需求及套数不同增加的成本也会有所差异,改善购房者的入市门槛将会提高。
昨日记者在58同城等平台注意到,受近期天津新房、二手房成交量下滑影响,“急售”房源占比增加了两成左右,该类房源的议价空间甚至高达10万元。业内人士预计,本月楼市整体交易状况仍将保持低迷走势。
一、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九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者天津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