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48作者:王华老师
本月起,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由原来的20%调整至12%,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也由原来的7934元调整至5519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下调后,归集资金减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有信心避免出现类似其他城市的“余额不足”问题。
昨天,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日前下发,自7月1日起对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
困难企业可以申请
降缴存比例和缓缴
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新开户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存量缴存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统一调整为12%,单位经办人可携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电子清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市住房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理。
此外,职工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995元,当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调整为5519元。此次基数调整占用当年单位调整基数次数,但单位在今年7月1日前已作调整需再次调整基数的,可直接到归集银行网点再次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如果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的,将会在8月份起被强制执行。
同时,《通知》还特别提出,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携带相关资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予以受理。
据了解,目前东莞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处于100万人的水平,覆盖率低于30%,扩面空间较大。不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认为,随着社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的提高,扩面工作将扎实稳步推进,为东莞市公积金资金提供持续的来源支持。
公积金资金相对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