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44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的公告,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年广州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广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292元。
虽然广州统计部门还没有公布2015年度的社平工资,但机智的小编由此倒推出广州2015年的社平工资是20292÷3,即6764元,与度6187元相比多了577元!你有没有又拖后腿啊?
按照往年政策,每年7月1日起,广州将调整下一年度(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社保缴费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来调整。2015年社平工资涨了,这意味着公积金、社保缴存基数都涨了,扣的钱多了,实际到手的工资难道又少了?!
扣缴的“五险一金”如何变化
1公积金
7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新规,广州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原先的20%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
这个跟大多数人可能没什么关系,因为缴存比例从来没到20%,广州很多单位缴存比例在12%或以下,比如小参就是,只有12%,但是,缴存基数的变化就跟大多数人有关了。
根据新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广州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0292元。
此前,广东省供给侧改革方案中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不过,1日发布的通知并没有作硬性规定。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5倍,即33820元。
仅公积金缴存数变化一项,就大大影响了到手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