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7:20作者:三水老师
从7月1日起,济南将对2016年度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进行调整。以下是高教网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查阅。
单位+个人公积金最多交5074.32元
按照济南市统计局提供的2015年度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78元3倍计算的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646元。
据计算,下月起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537.16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074.32元。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6年度济南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550元。
因此,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按单位住所地分别以1710元、15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各85.5元、77.5元。
缴存额最低涨10元上下限差近33倍
据了解,2015年度济南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为145元。调整后,今年最高月缴存额增加638.32元,最低月缴存额增加10元,市内五区最低增加26元。
除此之外,从7月份开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实行新政策,单位和个人月合计缴存额最高为5074.32元,最低为155元,上下限额相差近33倍,比去年上涨不少。
附:
济南关于确定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