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7:19作者:三水老师
武汉上调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中心城区比去年提高40元。以下是高教网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查阅。
武汉人均缴存基数上涨约548元
通知指出,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5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2015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此次调整前,各单位遵循的缴存基数是职工的工资水平,调整后将使用职工2015年的工资水平。
举例说明,小王在某单位工作,由于表现良好而加薪,2015年8月,月工资从4500元涨到了5500元。此前,单位和个人的缴存公积金比例均为10%,二者相加,小王每月缴存900元。此次调整后,他的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改为他2015年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10%,即(4500×7+5500×5)÷12×10%×2=983.3元,较之前增加了83.3元。
就全市平均水平来看,武汉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9143元,2015年增长为65720元。调整后,武汉缴存公积金人群的平均缴存基数上涨了约548元。由于武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此次调整中并未变化,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仍为8%至12%之间。按照此标准计算下来,调整过后,武汉缴存公积金人群及其单位每月缴存总额的平均涨幅在87.6元至131.6元之间。
中心城区最低缴存额度提高40元
通知明确指出,根据湖北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2016年度武汉地区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变更为:中心城区不得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320元。以最低缴存比例8%计算,中心城区单位及个人月合计缴存额度最低为248元,新城区最低为211.2元。记者发现,该标准相比现行的最低缴存额度,中心城区提高了40元,新城区提高了48元,新城区的增长幅度大于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