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2:06作者:李天扬老师
1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马鞍山有7万余户家庭获益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从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经历4次下调,5年期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015年年初的4.25%,降至目前的3.25%;5年期以下(含5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目前的2.75%。新的利率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有7万余户家庭因公积金贷款利率调低而获益。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马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政策为:当年如遇利率调整,调整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新的利率;调整前发放的贷款,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利率。2015年,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利率共下调了4次,最后一次降息是在8月26日。按照马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政策,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贷款应从本月开始执行新利率,特别是2015年3月1日第一次降息之前发放的贷款,月还款额将会大幅降低。
据了解,按公积金贷款20万元的房贷,还款期限20年为例,2015年年初贷款的,每月还贷金额为1238.47元,而按最新贷款利率计算的每月还贷金额为1134.39元,每月减少支出104.08元,20年将减少支出2497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