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2 11:56作者:王华老师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基础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2、济南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条件
(1)济南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1.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
2.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2)济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家庭提取年度实际支出房租中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部分,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提取时仅限于享受低保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或者物业费,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3)济南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可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