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5 14:53作者:三水老师
公积金异地贷款合肥率先实行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住建部再次为公积金贷款“发声”,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消息一出,瞬间成为热点。对此,专家表示,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政策出台有利有弊,不过从目前市场趋势来看,未来将会慢慢普及,合肥也不例外。
住建部“发声”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
9月21日晚,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流程,并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
事实上,早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出台了推进异地贷款互认政策。其中今年2月,合肥、武汉、长沙、南昌4个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文件约定,4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另外,湖南、湖北、甘肃、山东表示将在省内推行异地互贷。
对于文件的出台,业内专家认为,有望让公积金异地贷款更加便利、更具可操作性,调动购房者的购房的积极性,有助于地方房地产业发展。
不过有利自然有弊,在异地互认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难题,尤其是跨区域信息沟通、协调难题,导致贷款地难以掌握贷款额度、年限等,缴存地也难以掌握房屋动态。此外,目前一些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紧张,如果贷款地楼市恰好交易量较大,本地公积金贷款需求都难以满足,将更难满足异地贷款需求。
合肥率先实行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
早在今年年初,合肥便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规定只要买房人户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公积金,在合肥买房的话,都可以持缴存证明到合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随后,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对符合“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含)以上”、“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在合肥买房”等条件方可办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
“公积金异地互认以后会慢慢普及”,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表示,从国家层面上看,随着社保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在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从目前的趋势上来看,未来区域内、省会城市的公积金有望实现递级互认互贷。
合肥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据悉,8月31日晚,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首套房贷结清之后,二套房贷款首付由30%降至20%,。近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已经落实相关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