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21:35作者:李一老师
【最新问题】前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文通知,要求放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政策落实,那么将大大提高公积金的利用率,更是无房一族的福音。
从去年10月份至今不足半年,这已经是三部门第二次指示放松公积金相关政策。去年10月中旬,三部门发文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要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同时还强调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及强制担保费等费用。此后全国有多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相继落地,去年11月初,厦门率先将公积金缴存时间从12个月调整至6个月,今年1月份北京规定贷款最高上限提至120万元,佛山除了降低缴存年限标准也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再次上调到40万元。
截至目前,广州除了在去年底取消了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评估以及强制担保费外,其他政策依旧。去年一度引起市场热烈反响的公积金贷款新政中的不予二次贷款、公积金需连续缴存24个月以上等规定都要大大严厉于三部委的规定。也导致新政在去年10月份审议通过后,未能落地执行。如今,住建部要求放宽租房提取的条件,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尚未看到正式的文件,但如果收到文件应该还是会按文件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一方面,虽然贷款和租房属于公积金两种功能,但是在大政策趋松的前提下,广州公积金政策仍然收紧显得不太合理。另外,一旦租房条件得以放松,公积金资金池不排除面临更紧张的局面,是否又将进一步刺激贷款难?(根据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披露的数据,2013年广州公积金用作租房提取的比例仅为1%)放松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这一新政着实又是广州主管部门面临的又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