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8:35作者:李一老师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将出新规个人可办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我们在购房、租房时可能都用得到。近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今年内,将要实行新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而原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四个实施细则》中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也将被废止。那么新政策中有哪些新变化呢?
在西安市高新区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工作的小刘专门负责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今天(1月14日)一大早她就来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记者:单位是多久来办一次业务?
小刘:我们分轻重缓急,若果他急我们就尽快来办,如果可以拖,就尽量(把业务)一块来。
记者了解到,因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是面对各个单位统一办理,并不面向个人,所以在西安的不少单位里都安排有小刘这样的专项对接人员。不过这样一来,如果一个单位中仅有一个人的业务需要办理时,往往需要等待,但种情况在今年内就会有所改变了。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副调研员孟建昆:以前要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需要向本单位的专管人员进行申请,然后由专管人员来代办,以后职工有提取的需求,直接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或者公积金中心的委托银行网点,进行申请。以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要每年来申请提取,然后由公积金中心将资金支付给职工所供职的单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以后进行一次冲还贷的签约之后,职工只需要办理一次手续,系统会每月在还款日自动从你的公积金账户扣除一定金额,抵扣你的公积金贷款。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安排时间,还不必每年都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递交材料,选择就近的银行就能办理,这一下子就方便了不少。而新《细则》还延续了老规定中的一些条款,比如能够符合相应情形,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