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16:24作者:才子老师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海南省公积金查询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
邮箱地址:gjj@hngjj.net
官方网址:http://www.hngjj.net/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有:
1、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省本级单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
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2、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
3、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
4、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积金使用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开发商账户,购房一年内有效)
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
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一年内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证之日起1年内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5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