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35作者:才子老师
公积金贷款新政尚未落地 常州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会变
近日,央视、新华社新华视点相继报道了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如何,职工特别关心的贷款政策有没变化,降低贷款中间费用何时落实?对此,记者走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部委文件下发对象是省级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密切联系
据常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家所指的三部委文件是指国庆节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均衡的情况,提出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九个工作措施。该文件的下发对象是省级部门,因此目前常州市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对于何时贯彻落实,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也正在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先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一旦接到省有关部门通知会按要求执行。
文件中多数内容常州已在实施
市民关注集中在两方面
该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从目前新闻中已经公布的文件内容来看,绝大多数常州市已经在实施。特别是文件中提出的提高贷款额度、加强组合贷款发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等内容,主要是针对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下的城市,目的是提高这些城市的资金使用效率。而从常州市来看,一方面常州市个贷率已连续八年保持在90%以上,目前仍高达95%以上,排在全国前列。另一方面象提高贷款额度、缴满六个月以上可以贷款,异地缴存转入本地可以连续计算缴存期等这些政策,常州市早就已实施。
对于文件提到的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合理确定贷款条件等要求,该负责人表示,相对其他内容,目前市民对这块非常关心。
10月13日文件内容公布后,仅10月14日上午公积金服务热线与网上咨询就收到了大量问询电话,集中于两方面,一个是文件提出的取消强制性机构担保如何落实,另一个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没有变化。
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会变
已在会商工作预案
据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常州市公积金贷款涉及到的中间费用主要是由市常房置换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公积金贷款引入置业担保是2000年根据建设部《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的。目前常州市担保费按贷款额度计算,具体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至五年内的(含五年),担保费率为贷款金额的0.5%,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六至十五年内的(含十五年),担保费率为0.55%,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十六至三十年内的(含三十年),担保费率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