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22作者:王新老师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宁德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标准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有所下调,同时对最低缴存额进行了上调。
根据调整后的新标准,中央驻宁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为6880元,比去年的7026元下调了146元;外省市驻宁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为5504元;其他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限额为3302元,比去年的3372元下调了70元。
在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所有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限额为252元,比去年的186元上调了66元。
中央驻宁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16年宁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5%;外省市驻宁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16年宁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2%;其他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016年宁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应为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