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17作者:三水老师
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决定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高至30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据了解,我市去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6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今年较去年提高了400元。同时,今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下限依旧保持在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与去年持平。该中心表示,将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调研工作,将住房公积金缴存进一步向公平规范方向推进。
拓展
5月1日起 南昌住房公积金可网上办业务
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今年5月1日起,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可申请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届时个人开户、基数调整、补缴、封存、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可直接在网上办理。
公积金业务可网上办理
据了解,从5月1日起,凡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单位均可申请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成功后,申请单位享有免费使用网上业务系统的权益,办理包括个人开户、基数调整、补缴、封存、启封、转移等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及综合查询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等相关业务。
申请单位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前,需填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与管理中心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单位业务)使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申请单位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安全证书,并应配置相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和安全的互联网环境。电脑要求安装防病毒软件、Win7以上操作系统、IE8.0以上浏览器。
申请表格可直接从网上下载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单位可在管理中心(含县区办事处)领取或到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协议书》,各一式二份。在详细了解《协议书》内容后, 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协议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经办人持《申请表》、《协议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使用手续。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入相关信息,产生协议编号,并在《协议书》上签名、加盖业务公章。如申请单位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拨打网上业务系统客服热线(0791–86719326)或加入网上业务系统客服QQ群(11822695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