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0:16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市本级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已经市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29日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总数6758家,缴存职工总数为53.55万人。年归集量突破30亿元,达33.89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市城区完成归集27.63亿元,同比增长22%;南昌县2.80亿元,同比增长7%;新建县1.67亿元,同比增长21%;进贤县0.9亿元,同比增长12%;安义县0.47亿元,同比增长30%;湾里区0.42亿元,同比增长42%。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82.06亿元,归集余额104.71亿元。
归集增长的两个主要因素为:一是扩面,全年新增缴存单位479家,新增缴存职工47833人;二是人均正常缴存额的增长,2016年年人均正常缴存额达9310元,较2016年增加了1400元,同比增长18%。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为81128户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8.28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用于住房消费提取占比达76%。具体为:
购买住房:12307户职工提取6.04亿元,同比增长51%,占全年提取总额的33%;
偿还住房贷款:49478户职工提取7.81亿元,同比增长30%,占全年提取总额的43%;
销户性支取(含离退休、调离、死亡)及其他:全年销户19343户,同比增长15%;销户性提取4.43亿元,同比增长33%,占全年提取总额的24%;
截至2016年底,累计提取461928户(次),提取金额77.35亿元。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情况
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突破30亿元,全年向9323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35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二手房贷款户数为1759户,4.8亿元;经济适用房贷款19户、176.5万元。各县区贷款发放情况分别为:南昌县756户、22541.2万元,新建县377户、11634万元,进贤县227户、6830.2万元,安义县186户、5621.9万元,湾里区61户、19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