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08:57作者:王华老师
为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2016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促使我区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七里河区2016年初中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条件
凡七里河区2016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二、招生原则
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
三、划拨依据
2015年10月15日上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四、招生安排
1.从4月上旬开始,进行2016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政策宣传。
2.6月8日前,各小学完成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数据核算等,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四科。
3.6月13日,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向社会统一公布切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
4.6月14日至15日,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生回我区参加升学的学生(归区学生)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参加升学的学生,到我区教育局教育办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6月12—13日,各民办中学及部分提前录取的公办中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6.6月14日,各小学毕业年级发放毕业证、召开家长会。
7.6月16日—7月4日市区联合招办进行各公办学校的正式审批录取。
8.7月5日,公布我区新生录取名单。
9.7月6-7日,各公办招生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三、招生要求及办法
1.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和招生程序进行招生,严控各校学生非正常流动,强化督查评估,实行阳光招生。
2.事业单位所办中学(理工大附中),在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及联合办学单位职工子女入学基础上,继续采取对口划拨的方式招生,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
3.各民办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提前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坚持免试入学、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学生自愿报名,每个小学毕业生只能报一所民办中学。各民办中学可根据办学实际设定一定的报名条件。当一所民办中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学校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其40%的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完成,其余60%的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完成。电脑派位由市区联合招办于6月上旬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各相关民办中学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4.已被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划拨分配。
四、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⑴2015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我区的小学毕业生;⑵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⑶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⑵类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统一报区教育局教育办备案。第⑶、⑷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4日—15日到区教育局教育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⑶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⑷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为加强社会监督,设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七里河区教育局:261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