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1:37作者:李一老师
各县区教育局,市经开区分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63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应届生以校为单位,按照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报名;历届生回原毕业学校报名,并单独编号。
(二)体育考试准考证编号同理化考试以及文化课考试号码一致(三号合一),体育考试准考证照片与文化课考试准考证上照片同一底版(从中考报名库中提取)。
(三)报名时学生应选好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时间
4月20日至30日。请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内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和补测工作。
四、考试内容和分值
我市体育考试为3个项目,分为必考1项和选考2项。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篮球运球,一分钟跳绳,足球运球,坐位前体屈,掷实心球。考生从6项选考项目中任选2项(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20分,选考项目每项均为15分,三项总分为50分。各单项成绩测试时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五、考试成绩的评定与使用
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按照《亳州市2016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表》(附件一)执行。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同时体育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六、免考与缓考
(一)因肢残丧失运动功能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2016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原因,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或残疾证,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由目测人签字,在免考学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能生效。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因伤、病(特别是患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申请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亳州市2016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在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能生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补测。不能继续参加补测的考生,其成绩认定参照文化课考试成绩认定办法,即能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四)申请免试的学生出具的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体育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区教育局将申请免考的学生材料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凡由于迟报或无免试证明材料而不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一律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