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21:18作者:王新老师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招生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中等职业部: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跨省、跨地区招生手续办理的通知》(黔招考中〔2012〕1号)中有关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的工作要求,我院计划开始办理2016年度中职春季跨地区招生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春季跨地区招生学校仅限于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各类中职(技工)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中等职业部。
二、审核所需资料
(一)各学校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跨省、跨地区招生手续办理的通知》(黔招考中〔2012〕1号)要求提供材料。
(二)招生学校中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与招生学校的长期聘任合同、最早和最后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各一张(原件交验)。
三、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月27日期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及时通知辖区内招生学校前来办理,要加强对招生学校招生资质和材料的审核。省属中职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中等职业部直接到我院办理。
(二)各学校要如实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过期不能补办。审核结束后,我院将统一公布春季可实施跨地区招生学校名单。
联系人:徐湖联系电话:0851-85947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