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09:22作者:王华老师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外国语学校等9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的通知
闽教基〔2015〕12号
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南平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在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和设区市教育局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省级专家组评估和我厅审核公示,福州外国语学校、罗源第一中学、闽清县第一中学、厦门市海沧中学、厦门市第三中学、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学、平和第一中学、仙游县华侨中学、光泽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一级达标高中标准,现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
希望福州外国语学校等9所学校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发展规划纲要部署,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整改方案(附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治校,模范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省里规范办学要求,全面落实省颁课程计划;创新学校管理体制,深化教育教学领域改革,突出办学特色,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办学条件,持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改革发展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附件:福州外国语学校等9所学校整改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2日
厦门市海沧中学整改方案
(厦门市海沧中学,2016年12月25日)
一、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规划明晰发展思路
1.制定“十三五”学校“发展规划”。以创建示范性高中为目标,统筹规划学校发展。抓紧梳理办学经验和优势,侧重从教师配置、教学方面查找问题。广泛听取教育专家和师生意见,开展教职工大讨论,召开教代会,制定发展规划。
2.狠抓规划落实。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发展规划,明确部门和干部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启动学校发展工程,推动各部门加快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确保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并加强过程监管。
责任人:校长张伟斌、副校长林枝示
整改时限:2016年6月
二、规范常规管理,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
1.强化精细化管理意识。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内化为“诚心工作、爱心育人、真心服务”的教师行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加强中学生行为规范及校规班规宣导,营造精细化管理氛围,形成学校文化。
2.完善保障机制。(1)规范操作流程,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