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10:50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浙江绍兴中考方案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校招生委员会,市直初中学校:
现就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既有利于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又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
二、报名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区、县(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非本区、县(市)户籍的考生报名,按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高中在校学生及初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农村青年持乡、镇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65元。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2日。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科学、社会·思品五门。各学科满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100分,五科合计满分为720分。
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思品各100分钟。
语文不测听力。数学、科学考试允许使用省教育厅推荐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科学计算器或其他符合教学要求的不带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2016年起将不再允许使用计算器)。社会·思品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允许学生携带规定的参考资料。
体育考试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按省、市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市直和越城区考生的体育考试按我局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考试范围及日程
考试范围根据《课程标准》、《2016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2016年绍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补充说明》执行。社会·思品、英语、科学、数学试卷题型实行主、客观分卷形式,卷I为客观题,卷Ⅱ为主观题。为确保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采取网上阅卷。所有试题答案必须全部答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