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09:35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河北中考政策(公助生80%为分配生)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实施了高中分配生制度。今年我省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继续分为统招生、分配生两类。根据要求,各县(市、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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