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37作者:三水老师
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滨教〔2015〕17号)精神,制定了《2016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滨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4日
2016年滨州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对象
2016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考试项目和计分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过程评价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即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满分为20分,现场考试成绩满分为80分,总分100分。
(一)平时成绩
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是学生平时体育课、其他校内体育活动(包括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阳光体育运动等)评定成绩。体育课出勤、体育课表现、其他体育活动的出勤和表现分值比例为4:8:8。学生成绩分配比例为优30%,良40%,合格30%。
平时成绩评定在县(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试前由学校组织实施,县(区)统考前完成。县(区)要对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要对学校进行检查。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评定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并向学生公开公布。体育教师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成绩如实进行评定,所评成绩应经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校内显要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各项成绩的原始材料由学校妥善保存,以备复查。各县(区)对考试的公开公平负全责。
(二)现场考试成绩
1.考试项目:2016年体育与健康考试男女生各进行2个项目的测试。其中必测项目为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选测项目为立定跳远或掷实心球。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项目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在进行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之前,进行身高标准体重和肺活量体重指数两项体质健康标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