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09 12:19作者:王新老师
自2002年开始,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只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这四大法律职业。而对于法律专业的就业形势,随着社会形式也在变化。
在九十年代,法律专业毕业生在社会上比较抢手,社会需求旺盛,当时社会舆论也似乎一边倒,法学是热门专业似乎已是不争的事实。加上办学成本投入不大,于是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许多高校纷纷上马兴办法律专业。近年来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似乎是门庭冷落,一些学生纷纷抱怨社会需求的有限以及法学教育繁荣下面掩盖的“泛滥”现象,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生甚至被迫放弃法律专业而从事其他工作。
应该说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从长远来看,法律专业作为朝阳学科,其毕业生的就业大有发展前景。从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而从能力和综合素质来看,社会各界对法学人才的要求更高了。这种要求不仅局限在传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更多地体现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凡进必考”的政策是毕业生就业求职中的公平竞争、一视同仁原则的体现。而能否“过关斩将”,更多的是靠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的实施,便是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相关职业必须首要攻克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