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01:38作者:王新老师
篇一
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廉洁从政,切实纠正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深入开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的错误倾向,倡导各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营造白水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国土所。
三、活动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活动内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解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把改作风与敢作为、反腐败与敢担当对立,打着政策、程序“幌子”,行片面追求“从政安全”之实。心思不干正事,当混官;怕惹是非,不善作为,当庸官;怕紧箍咒,不想作为,当懒官;怕担风险,不作为,当太平官等问题,着力打造作风踏实、务实能干,守纪奉公、勤政廉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1)乱作为
针对当前个别党政机关存在的: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委托或授权其它组织、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干预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金融机构信贷等;破坏投资环境,影响发展大局;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私设帐户、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审批制度执行不严;违反公车管理办法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重大责任事故;指使、怂恿有关人员无端上访告状,影响安定团结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其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损害公共利益、侵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