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7:3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体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勤勉尽责、善谋善为,营造和谐、奋发的工作环境,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务实、勤政清廉、忠于职守、锐意进取的国资队伍。
二、整治范围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区属各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
三、整治内容
围绕解决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在执行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办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落实上,不依法实施或者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政令不畅通的。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不严格,查纠问题不力的。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4、机关各股室、企业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该做的工作不及时办理的。
5、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工作敷衍了解,纪律涣散、作风漂浮,执行纪律制度不严的。
6、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办结,敷衍应付或者执行不力的。
7、在工作中,不按程序,发现问题线索不汇报、不处理,私自存压问题的;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对群众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的。
8、在国资监管工作中不符合程序,滥用审批权,自由裁量权使用过于宽松的。
9、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假公济私,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逃避监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