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01作者:李一老师
发展权是各国人民的集体人权,同时也是每个个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1986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第41届会议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第1条第1款的规定:“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过程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1993年6月25日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2000年9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千年宣言》都重申了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2015年,联合国总结了2000年制定的《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又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权总是会被置于人权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然而,如何促进发展权的实现,却是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
中国在经过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阶段后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新常态”,GDP增速减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社会矛盾冲突多发,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11月9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峰会上进一步阐释了“经济新常态”的概念,概括了新常态的三大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2015年10月29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深化和扩展了对发展权理解,对于中国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实现发展权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它对发展中国家促进发展权的实现也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创新发展”理念与人在发展中实现潜能的权利
发展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发展,更是人自身的发展。从发展权的角度来看发展的动力和过程,应当将发展视为人通过创造性工作来实现自身潜能的过程。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指出,“发展必须更加关心提高生活质量和加强自由的能力”,“发展的过程就是能力拓展的过程”。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创造有利于各国人民和个人发展的条件是国家的主要责任”。2015年联合国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一步提出,要“让所有人平等和有尊严地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我们将努力创建有活力、可持续、创新和以人为中心的经济,促进青年就业和增强妇女经济权能,特别是让所有人都有体面工作”。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理念,不仅具有对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价值,而且具有对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目的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