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1:57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中央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以留住人才。
《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实施方案》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着力破解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着眼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实施方案》强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二要坚持改革的大局观,敢于担当、勇于进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防止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增加编制、提高待遇,要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依法有序的要求,紧紧抓住制约司法公正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改革,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四要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