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02:19作者:王华老师
公车改革是全市上下关注的热点之一,公车改革成效如何?哪些人是车改对象?平台怎么运行?今天《池州日报·融新闻》邀请的嘉宾是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副局长(副主任)王国全,请王国全副局长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作权威解答。
【关键词:车改成效】
1、请问公车改革真的能起到精简财政支出、节省行政开支的作用吗?池州市车改已有一段时间了,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国全:车改精简财政支出有一些硬性指标需要遵循:(1)公车改革完成后,全市节支率不能低于7%;(2)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3)补贴范围不能扩大;(4)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必须进行市场化运营,不得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部门。
实际上,池州市这次公务用车改革平稳有序、保障高效、社会反应较好,达到甚至超出预期效果。具体说:一是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三公”经费,车改前,市本级拥有707辆车,年支出7537.13万元,改革后保留公车362辆,年支出6423.48万元,节支率14.78%;
二是消除了车轮上的腐败,密切了干群关系;三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保障,合理有效配置了资源;四是通过对取消公务用车公开拍卖,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关键词:车改人群】
2、公车公开拍卖后的钱到哪里去了?目前车改主要涉及哪些人群?车改取消车辆将如何处理?
王国全:车辆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目前参加车改的人员主要有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及机关具有行政编制工勤人员。
鼓励市、县、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教师、医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参加下批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取消车辆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强制报废和公开拍卖以及电子竞价等方式进行公开出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