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9:15作者:李一老师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永州市居住的非永州市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永州市居住证有效期限
永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一、申办材料
(一)办理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的居住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的《湖南省居住证办理登记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
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
5、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二)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永州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永州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