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01作者:三水老师
近日,有报料称办理居住证的周期大大延长,原先几天就能办好的居住证,现在半年都拿不到。珠海的居住证办理规定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对居住证新规做出解读。
记者:申办居住证为什么时间会大大延长?
负责人:珠海市从6月1日起按广东省公安厅的通知要求执行居住证办理新规定。原先珠海办理居住证依据的是《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这个办法规定的是,流动人口到外市工作生活三天之内必须办理居住登记并可申领居住证。而现在依据的是国务院下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这里面规定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只打印居住登记回执。申请人在居住登记并居住满半年后,才可以正式领取居住证。这两个法规所体现的精神不同,前者是强调申报居住和办理居住证的义务,后者则注重证明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依据。这其中透露出的思路转变是,以前居住证是人口管理的一种工具,有利于人口管理,现在的居住证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均等化的依据,能否享受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便是主要依据。
记者:居住满半年才能办理居住证,那么怎么才能证明居住满半年?
负责人:一名外来人员来珠海,从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指你所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领取《流动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如果是服务窗口特别繁忙的派出所,排队等候时间长,也可以自行登录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录入居住信息并打印《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居住时间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居住满半年后并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首次申领居住证。
记者:首次办理居住证,除居住满半年还需要哪些条件?
负责人: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首次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应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签注,或自行登录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扫描由居住房屋业主提供的房屋地址二维码进行居住签注。当签注满六个月后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居住证。而对以合法稳定就业和连续就读为由申办居住证的,手续则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