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09:17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最新再婚二胎新政策及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2016年二胎全面开放再婚夫妻生育二胎三胎所需条件
从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生二胎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重点,包括再婚生二胎。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2016年再婚二胎要符合哪些条件?哪些条件不能生?一起来看看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吧!
据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9、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2016年再婚二胎新政策的规定,如果符合上面的条例,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安排生育了:
1、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但一方是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人员;
2、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下同)生育子女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为农村居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