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0:13作者:王新老师
这两天,杭州的幼儿园正在陆续发放入园通知书。家住杭州某小区的马先生等得格外心焦,因为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要是被调配去离家较远的幼儿园,接送孩子就太不方便了。”
马先生的“入园难”问题,不久后有望得到解决。日前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共同出台《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我省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从2016年7月1日起,幼儿园将成为我省住宅小区“标配”。
如何确保《办法》里的举措落实到位?幼儿园师资力量能否跟上?幼儿园用地怎么解决?6月14日,记者专访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负责人,对此进行一一解读。
记者:请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
答: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尤其是城镇的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为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要求,2015年6月至8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分两组赴杭州、温州、湖州、金华、衢州、台州开展专项调研,实地考察了6个设区市、13个县(市、区)30余个配套幼儿园。
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地已陆续出台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地方性文件。调研主要是为了摸清我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政策制定、实施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现状,更重要的是,也理清了当前各地实施此项工作时存在的瓶颈和困难。《办法》就是对此提出的对策。
记者:《办法》如何落实到位?
答: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定并落实区域学前教育布点规划。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教育、发改、国土、建设等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当地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也可结合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一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