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6:47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5月27日,华工EMBA特邀国内著名财税培训师、财税筹划实战派专家叶建平老师亲临华工EMBA管理论坛,为大家详细解读营改增热点政策和税务筹划。倾盆大雨阻挡不住同学们求知的热情,华南理工大学12号楼107课室座无虚席。
在“营改增”的政策背景之下,叶建平老师针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说,针对改革后的企业可能面对的问题、风险及税务等进行深度解读,并通过财务管理的实操案例进行了独到的分析和建议。
叶老师指出,2008年后,我们国家很多中小企业经营非常困难,两会期间都有一批企业家、委员们呼吁减税,而营改增增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重复纳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在营改增背景下,销项、收入一样的前提下,可以抵扣的项目多了,也即是我们交的税收变相地少了。那么,营改增后对企业的税务管理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让我们一起聆听一二。
一、营改增后增加了哪些抵扣项目?
叶老师指出,企业判断可否抵扣首先是要判断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是否取得可以抵扣的发票、是否在不可抵扣的范围以内。可抵扣的项目包括:(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只有以上三类发票可以抵扣。
叶老师提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农产品如果要抵扣,一定要注意房地产公司、施工企业,这些单位如果做绿化工程,很有可能需要购进农产品,税务机关这方面控制得非常紧,因为现在用农产品收购方法抵扣增值税,是增值税里唯一免税却可以抵扣进项的项目之一,还有一个就是软件企业,交3%抵7%。
二、营改增后哪些项目不可以抵扣?
新增不可以抵扣项目: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可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有非正常损失造成的都是不可以抵扣的。也就是说,凡是因为主观原因、管理不善的损失都是属于非正常损失,是不可以抵扣的。但是因为非主观(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都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