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4:09作者:王新老师
5月24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
据东方早报旗下“澎湃新闻”5月25日消息,自贸区邮报看到的这份《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通知》还特别提及,在过渡期内,直购模式同样可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化妆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备案等要求。
按《通知》所述,过渡期政策的有效期有效期至2017年5月11日。
这与自贸区邮报此前披露的内容相当。详见:跨境电商新政确认松绑一年:通关单新政取消,新税率和正面清单保留
所以,不少跨境电商人士都说,《通知》的下发,让大家心中的大石落了地,大家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都获得了解决。
跨境电商进口新政从4月8日实施以来,引发电商企业大反弹。相关政策中,争议最大的,就是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以及“正面清单”备注中,针对化妆品、配方奶粉、保健品等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的相关要求。
“通关单”新政被解读为,让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监管退回一般贸易的水平;而“正面清单”备注中有关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备案的要求,则被解读为断了中小商家的生机。
如今,暂缓期政策直接暂时废止了上述两项争议措施,让诸多商家心里有了底。
“至少现在,生意是可以做了。一年后怎么样,还不好说。”多名跨境电商人士对自贸区邮报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政策会怎么变,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通知》中,也没有明确,一年暂缓期到期后,是否会重新执行4月8日的新政。
一名业内人士说,暂缓期政策到期后,应该会综合评估这一年的调整效果,再看监管政策怎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