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6:34作者:王新老师
沈阳5月1日起二手房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人的增值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为所在区、县(市)国家税务局,部分纳税人增值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为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最新营改增政策23个热点问题解答
一、本次营改增试点涉及新增的行业有哪些?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二、本次营改增试点的执行时间?
本次营改增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本次营改增试点新增行业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
四、文件对增值税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两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七)、(八)、(九)、(十)款详细规定了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若干种应税行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本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如何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