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7:29作者:李天扬老师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面上调,从2016年1月1日起调增。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4月底发放和补发到位,月增加养老金至少109元。
据悉,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1次调整。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文件要求,凡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列入本次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范围,根据退休人员本人年龄层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调整前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标准为基数进行普遍调整,另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适当倾斜。我市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约13.48万人,平均涨幅为10%。